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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研究生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10-11-19点击:


各位导师:

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,请务必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切实要求研究生在实验室和宿舍注意消防安全,尤其做好以下几条:

1、安全使用电脑以及其它电器和实验器材,离开时务必关闭电源,不要在无人状态下长时间开机或给电池充电;

2、不要在实验室或宿舍使用热得快等学校禁止使用的电器,禁止使用明火;

3、切实做好实验室和宿舍易燃、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,实验用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备案后,方可带入实验室使用,并安排专人管理;

4、不要在宿舍或实验室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;

5、做好研究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,指导学生学习必要的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和安全逃生知识。

仪器光电学院

2010年11月18日